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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规范保险销售行为 统一保险销售行为监管要求

2022-07-22 13:25:1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日前,银保监会起草了《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管理办法》旨在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统一保险销售行为监管要求。《管理办法》以保险销售流程为主线,分别对保险销售前、保险销售中及保险销售后的行为规则作出了规定,涉及产品分级、销售人员分级、禁止炒作停售及价格变动、禁止强制搭售和默认勾选等内容。

业内专家表示,《管理办法》对保险销售的各项行为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范,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对产品及销售人员分级管理

在保险销售前行为管理方面,《管理办法》指出,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产品结构复杂程度、保费负担水平以及保单利益的风险高低等标准,对本机构保险产品进行分级。

同时,对销售人员进行分级。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在支持行业自律组织发挥平台优势推动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能力分级工作的基础上,应当建立本机构保险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管理体系,根据保险销售人员的专业知识、销售能力、诚信水平、品行状况等标准,对所属保险销售人员进行分级,并与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相衔接,区分销售能力资质实行差别授权,明确所属各等级保险销售人员可以销售的保险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明示所销售宣传的必须是保险产品。其中,第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建立保险销售宣传管理制度,明示所销售宣传的是保险产品,不得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不得隐瞒限制条件,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夸大表述,不得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不当宣传手段。

在第二十五条中,也明确要求,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销售人员应当在投保人投保前向投保人明确告知,双方订立的是保险合同。

业内人士认为:这部分属于现实生活中就经常被一些人诟病的,明明去银行存钱,结果最后买了保险产品。同时,《管理办法》规定,保险销售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保险销售宣传信息。第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对所属保险销售人员发布保险销售宣传信息的行为负有管理主体责任,对保险销售人员发布的保险销售宣传信息,应当进行事前审核及授权发布;发现保险销售人员自行编发或者转载未经其审核授权发布的保险销售宣传信息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保险公司计划停售某一保险产品或者调整某一保险产品价格的,应当自作出停售或者调整价格的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官方网站和营业场所向社会发出公告。在保险公司未就某一保险产品发出停售或者调整价格的公告前,保险销售人员不得在保险销售中向他人宣称某一保险产品即将停售或者调整价格。

将陆续出台分领域实施细则

此次《管理办法》规定,保险销售人员以面对面方式销售保险产品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出示执业证件;以非面对面方式销售保险产品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告知本人姓名、所属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中介机构全称、执业证件编号。

有下列情形,建议投保人终止投保:一是投保人的保险需求与所销售的保险产品明显不符的;二是投保人持续承担保险费的能力明显不足的;三是投保人已购买以补偿损失为目的的同类型保险,继续投保属于重复保险或超额保险的。

投保人不接受终止投保建议,仍然要求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有关风险,并确认销售行为的继续是出于投保人的自身意愿。同时,投保人应该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保存形式确认。订立保险合同时,应该要求投保人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保存的形式,签署或者确认投保声明、风险提示、投保提示书、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条款的说明等文件,或者符合监管规定的相关文书材料。

最重要的是销售过程可回溯。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相关监管制度规定,根据销售方式不同,采取录音、录像、销售页面管理和操作轨迹记录等方式,对保险产品销售行为实施可回溯管理。对可回溯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视听资料及电子资料,应当做好备份存档。

对此,银保监会表示,《管理办法》是银保监会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切实提升保险消费者获得感的重要举措,是健全行为监管制度体系、完善保险销售行为监管框架的基础环节。后续以征求意见稿为基础,将陆续出台分领域实施细则,全方位、系统化规范保险销售行为。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业务中心副总监、商事与金融争议解决部主任裴虹博表示,《管理办法》系统规范保险销售活动行为,对于涉及保险销售的前、中、后行为管理提出了明确合规性行为规则要求,使得保险销售的合规管理工作有的放矢。同时,《管理办法》将利于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李涛)

关键词: 保险销售 保险消费者 受益人合法权益 保险销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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